近日,乾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快速办理了一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并达成调解,有效避免被申请人转移或隐蔽财产的风险,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12月,王某向吴某借款170万元并约定2021年12月15日之前归还本金及利息,借款到期后经吴某多次催要无果,吴某拟向乾县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在准备起诉阶段,申请人吴某发现王某正准备变卖名下房产,为了诉后能顺利执行,2022年5月11日吴某向乾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收到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案件承办人对申请人吴某提供的诉前保全材料及担保材料进行了审查,在审查无误后,于当日制作诉前保全裁定,执行局迅速完成了对该房产的查封。保全结果反馈至立案庭后,通过对基本案情的分析研判,调解人员在征得申请人同意诉前调解后及时通知被申请人保全情况,并结合案情引导被申请人树立诚信意识。经释法说理,被申请人答应先给付一部分借款,剩余款项双方达成了调解方案,案结事了。
乾县法院充分运用“诉前保全+诉前调解”新模式,打造诉前保全与诉前调解无缝衔接的常态化处理方式,既可抓住最有利时机控制被申请人财产,又可以强化诉前调解,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有效实现了以保全助调解、提质效。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也快速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民忧。(乾县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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