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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三原法院:诉前保全显法威 保护国资不流失

发布时间:2022-05-13 11:04:5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日,三原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及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并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交通事故造成高速路路产严重毁损的侵权案件,并催促义务人当庭履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22年3月,屈某驾驶重型货车行驶至包茂高速K797+450m西安方向处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致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富分公司泾阳管理所所辖的高速公路段波形梁护栏(浸塑)39块、波形梁护栏紧固连接件42套、护栏钢桩4根、公路附属设施受损,损失共计59520元。该事故经认定,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与屈某多次协商赔偿事宜,均无果。为保护原告权益,在立案庭王芳法官建议下,原告向三原县法院提起诉前保全申请,请求对屈某驾驶的车辆进行扣押。承办法官在接到申请后,立即进行审核、迅速作出裁定书,第一时间对案涉车辆采取了扣押措施。在成功实施保全措施后,原告就财产损失提起了诉讼,将屈某诉至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王芳、崔小琦受理该案件后,立即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通过明法析理、细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赔偿协议,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之后,西富分公司泾阳管理所负责人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针对公路部门无执法权限问题,我们努力探索新模式,通过司法手段打击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确保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感谢法院配合行政部门的工作,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

诉前财产保全便捷、高效,能及时有效地防止义务人转移、隐匿财产,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还能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减少当事人的诉累。三原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工作的力度,通过申请人的积极保全、法院及时查封冻结,提高诉前调解率,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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