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郝某甲、郝某乙将一面写有“爱岗敬业一身正气,雷厉风行案结事了”的锦旗送到洛南法院速裁庭,以表达对法官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的敬佩与感谢。
原告郝某甲、郝某乙在被告保险公司为其父郝某丙购买了意外伤害险,2021年11月26日,郝某丙找同村村民说事,上台阶时不料一脚踩空,当场晕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郝某甲在给郝某丙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时未向当地派出所说明郝某丙意外死亡的真实原因,故派出所将户口注销证明中的死亡原因写为“各种疾病死亡”,保险公司因户口注销证明中郝某丙的死亡原因在理赔范围之外而拒绝赔付,郝某甲、郝某乙遂诉至法院。
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多次去当地了解被保险人郝某丙死亡的真实原因并反馈给保险公司,同时对该案的保险理赔进行沟通,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保险公司同意由郝某甲、郝某乙重新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未在死亡注销登记证明中说明郝某丙死亡真实原因的证据。
随后,郝某甲、郝某乙于2022年4月22日正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经法官和书记员协调,保险公司同意派出专人专项负责该起保险事故理赔,4月29日保险公司作出赔付保险金300000元的决定。郝某甲、郝某乙收到赔偿款300000元后申请撤诉,本案最终案结事了。
一面小小的锦旗不仅表达了当事人的感激之情,更是对速裁庭工作的鼓励与肯定。今后,洛南法院速裁庭审判团队将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进一步做到解放思想、明确目标、求真务实、守正创新!(陈星辰、姜瑜)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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