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切实发挥司法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鄠邑区法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通过让业务功底深厚、群众沟通能力强的党员干警担任“法官副村长”,推进“党建+无讼乡村”创建,将“无讼”理念与乡村治理相结合,更好发挥和拓展司法职能作用。
5月7日,鄠邑区法院速裁审判庭前往草堂街道宋西村共商“党建+无讼乡村”创建工作,宋西村村委会聘任该庭刘亚薇法官为该村“法官副村长”并发放聘书。座谈会上,宋西村村委会主任杨康毅就宋西村目前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双方就“党建+无讼乡村”建设工作目标、工作举措、党建融入、乡村法治建设和乡风道德建设等进行探讨研究,进一步明确“法官副村长”在普法宣传、法律咨询、多元纠纷化解,协助村委会依法、依章管理村级事务,提高村干部和基层群众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等方面的职责。会后,刘亚薇法官就常见的土地承包纠纷从法律层面提供意见建议,村委会对刘法官的耐心解答表示感谢。
“党建+无讼乡村”创建工作是鄠邑区法院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助推“诗画鄠邑、品质新区”建设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区法院将结合乡村地域特点深入分析矛盾纠纷成因特点,深化拓展诉源治理工作,将司法预防化解职能精准延伸到纠纷产生的源头,以法治规范村治、推动善治,以实际行动助推辖区基层社会治理水平不断迈上更高台阶。(鄠邑区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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