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在陕西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视频会上,洛南法院审委会委员、行政庭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周梦琳法官荣获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自1995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周梦琳先后两次被省法院评为“办案标兵”,连续四次被省法院评为调研先进个人,她所主持的庭审先后两次被省法院评为“优秀庭审”,撰写的判决书、案例、论文先后被最高法、陕西 省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优秀案例和优秀论文,被商洛市委、市政府、市妇联、市中院先后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优秀女法官、巾帼标兵、最美法官、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
2019年,洛南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挂靠行政审判庭,由行政庭庭长周梦琳兼任负责人。环资庭采取“二审合一”的归口模式,跨区域集中管辖商洛市商州区、丹凤县、商南县一区两县的涉及环境资源的一审行政案件及重大、疑难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周梦琳带领全庭干警积极深入学习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精神,将“生态修复性”环境资源审判理念贯穿在环资审判中,主动作为、创新工作,妥善审理好每一起环资案件,以法治的视角和方式促进商洛市经济绿色发展。成功审结了商洛影响较大的“307”非法猎杀贩卖野生濒危保护动物红腹锦鸡及制品案件9案12人,打击了商洛境内残害红腹锦鸡、破坏自然生态的犯罪行为。周梦琳在承办被告人石某某非法采伐珍贵、濒危野生植物一案过程中,联合多部门送红豆杉“回家”,将被告人非法采挖的种植在其自己后院的野生红豆杉妥善移交给林业部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该案入选2019年全省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周梦琳担任环资庭负责人以来共审理审查环境资源案件364起,判处刑罚94人,收缴罚金21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7485380元,其办理的案件质效高,社会效果好,积累了宝贵的跨区域集中管辖环资案件审判经验,取得了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李倩)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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