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当事人殷女士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咸阳中院民三庭,对法官直面纷争、公正廉洁表示由衷的感谢。
殷女士用多年积蓄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还未办理过户登记,原房产所有人因欠款被法院强制执行名下财产,查封了还登记在其名下的这套房屋,殷女士情急之下向法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但因己方提供证据不足,一审执行异议不成立。焦急万分的殷女士,向咸阳中院提交上诉状。
案件立案后,法官查阅了涉案所有案件材料,仔细分析案情,认真核实一二审证据,并专门前往市产权登记中心核查房产登记变动情况。最终,法院判决殷女士执行异议成立,停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
殷女士表示,为了买这套房子,全家人倾尽所有。因为房子被人查封,导致自己长期失眠忧虑,自己常常到法院找法官倾诉心声,还时不时给法官打电话询问。不论何时,法官总是能热情的接待她,耐心的听取她的意见和观点,并向她细致地作法律释明工作,让她感受到温情和关怀,自己焦虑的心情才有所缓解。现在案子终于判决生效了,房产证已经拿在手上了,自己也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的睡个安稳觉了,感谢人民的好法官。(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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