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山阳法院在执行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啃下执行“硬骨头”,以执行实效捍卫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黄某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某、吴某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经法院首次执行,申请执行人已受偿债权18050元,后因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申请执行人同意,法院依法对案件终结本次程序。申请执行人黄某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后,经调查,查明王某某夫妇正在装修新房为其儿子结婚所用,装修款大概已花费6万余元。但被执行人王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且态度蛮横。王某某属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经过司法惩戒和批评教育,王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与申请人协商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将案件款履行完毕。同时,王某某写下具结悔过书,法院遂作出解除拘留措施决定。
山阳法院在执行上攻势不缓、力度不减、行动不歇,形成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的高压打击态势,持续打出“规范执行、善意文明”的执行组合拳,做到案结事了,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赵虎、孙晨星)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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