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礼泉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刑事罚金执行案件,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利益,彰显了法律权威。
据悉,杨某因多次潜入被害人某公司盗窃财物,案发后杨某被公安机关逮捕,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作案工具汽车一辆予以没收,退赔被害人被盗财物损失6224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判决义务,但杨某未能履行,法院遂强制划拨杨某账户资金2300余元,并向杨某发出限制消费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又多次电话联系外地户籍的杨某,对其释法明理,讲清利害。最终,杨某在法律威慑下分两次缴纳了罚金5000元及退赔被害人财物损失6224元,该案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今后,礼泉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执行到位率,最大程度的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助力县域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礼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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