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提升审判质效,发挥“头雁效应”。4月1日上午,咸阳秦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郝成院率先垂范,担任审判员,公开独任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并当庭宣判,秦都区检察院检察长杨引、检察官毛妮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郝成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责,凭借着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审判经验,精准把握审理节奏。根据区检察院起诉指控的被告人牛某犯罪事实,依次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整个庭审井然有序,公正严谨。被告人牛某对起诉书所指控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充分听取公诉机关的量刑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后,依法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牛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 被告人牛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院长带头审理案件,发挥对审判工作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有力带动了全院法官多办案、快办案、办铁案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了审判质效,推动秦都法院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秦都法院 王怡、赵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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