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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华作法院工作报告!咸阳法院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发布时间:2022-03-30 12:35:4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3月29日上午,咸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上,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华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17年以来,在咸阳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监督指导、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 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市委七届历次全会部署,全面落实市八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2.36万件,审执结31.92万件,其中市中院受理案件3.16万件,审执结3.11万件;2021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12万件,审执结8.68万件,结案率95.22%;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8317件,审执结7769件,核心指标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

旗帜鲜明讲政治讲忠诚,确保政治站位绝对坚定牢固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军“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确立” 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推动法院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扎实推进“两学一做”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两个坚持”等专题教育,组织各类活动888场次,法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显著提升。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充分运用线上手段化解纠纷5012件,法官干警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1.52万人次,彰显了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

维护公正扎实有力,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咸阳法治咸

一是决战决胜扫黑除恶。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部署,审结涉黑涉恶案件66件716人,重刑率28.91%,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武功法院圆满审结蔡国强等5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全国扫黑办高度肯定,人民群众拍手称快。掀起“黑财清底”强大攻势,财产刑执行到位6835.93万元。紧盯“行业清源”,提出堵漏建制司法建议179条,促进长效常治。市中院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 ,郝成院、张琳等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二是重拳出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18万件,2021年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824件。审结张进峰、张帅等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745件,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590件,人民群众安全感不断增强。审结集资诈骗、保健品坑老等诈骗犯罪184件,最大程度维护群众财产安全。审结吕健、程锦前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265件269人,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3333件,在全国率先启动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被《人民法院报》报道;办结特赦案件28件,胡某特赦案破《焦点访谈》节目报道。

三是守护人民美好生活。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7.72万件,标的额1636.82亿元;2021年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4.41万件。审结就业、教育、住房等案件6519件,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审结离婚、继承等案件4.82万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审结物业、供电、供暖等案件2280件,服务打造“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劳务纠纷等案件3968件,为农民工追回“血汗钱” 1.81亿元,切实把案件判公、把人心判暖。

四是助推全面依法治市。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790件,2021年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79件。依法撤销、变更行政行为50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裁定准予执行539件,有力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与市政府联合出台良性互动意见,推行“庭审咨政” “五三”工作机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47.76%,促进178件行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2017)陕0402行初83号行政判决被评为全国法院优秀裁判文书;麻某诉某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案被评为30年来“推进中国法治进程十大行政诉讼案例”。

五是及时兑现胜诉权益。执结案件9.35万件,2021年执结案件2.87万件。与市公安局、人社局分别签订《备忘录》和《社保基金查询提取办法》,制定推动执行质效实质化意见等文件26份,市中院等6家法院顺利通过中国社科院第三方评估。开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 “清理涉民生涉民企执行案件”等专项行动,执结标的总金额148.69亿元。网络拍卖标的物1785件,为当事人节省佣金2630.68万元。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限制高消费4.18万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3.02万人、罚款2460万元、拘留1203人,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郭某玲执行异议案入选《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

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一是高质量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紧跟市委发展大局,出台保障国有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具体措施,为企业释法解惑736次,发出司法建议562份,助力“秦创原”咸阳核心区建设。联合市知识产权局出台司法确认程序实施办法,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审结泸州老窖、纳爱斯集团等知识产权案件1222件,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

二是高质量服务美丽咸阳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出台《公益诉讼协作意见》等文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立环境资源案件合议庭,实行“三合一”集中审理,审结环境资源案件90件,判处破坏环境资源罪犯193人,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三原法院清河水污染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第二批中国环境资源司法案例。

三是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战成果,妥善审理涉贫困群众医疗、教育等案件231件,扶贫产亚开发、农村土地流转等案件496件;市中院、永寿法院加强产业扶贫,指导村组成立“绿盈盈” “手工艺品”等专业合作社,护航“两不愁三保障”实现。出台服务保障乡村振兴18条措施,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帮扶,为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费650.39万元,司法救助977.73万元,防止因诉致贫、因案返贫。

厚植人民至上情怀,切实增强司法领域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聚力打造“一站式”为民服务新高地。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综治中心、多元化解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融入诉讼服务中心,秦都、渭城、武功等13家法院高标准完成改扩建任务,总面积达到1.34万平方米。推行在线诉讼服务,网上立案3749件、跨域立案289件、调解1.72万件、送达2.35万人次,努力实现诉送“零跑腿”。在全省率先建成24小时微法院,让群众办理诉讼事务“零时差”。接待来访群众534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561件,市中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多次被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彰。

二是聚力架起“家门口”司法为民连心桥。出台《关于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若干意见》,深入推进人民法庭“两化”建设,提供诉讼服务7.95万人次,审结案件5.82万件;彬州法院新民法庭等8家法庭获评全省第一批“示范法庭” “达标法庭”。深耕细作“五链共治、法在基层”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在全市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建立法律服务站和法官工作室,开发启用“咸阳法治E平台”和微信小程序,推行矛盾纠纷化解“三三制”,派驻1000余名法官干警指导参与调解案件8.13万件。工作做法被写入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实施意见,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省委政法委和省法院工作简报刊发推广,并被《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31家媒体报道。

三是聚力实现“暖民心”密切群众零距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小案件阐明法治大道理,决不向耍横霸道者让步,决不迁就纵容恶习陋俗,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推行人身损害赔偿城乡统一标准,审结人身损害赔偿案件1.34万件,标的额合计6.73亿元,彻底消除“同命不同价”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出台便民利民措施206条,办实事1333件;市中院全额追回西安正茂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700余万元,深受人民群众广泛赞誉。

坚持改革创新引领,着力提升审执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是坚持向司法改革要质效。深化人员分类管理,组织遴选员额法官 186名,任命法官助理177名,选聘书记员430名。优化审判团队建设,细化院长、庭长、审判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岗位职责;院庭长办理案件17.21万件,占结案总数的55.78%。加强人才建设,提拔使用领导干部132名,晋升职级212名,为公正高效权威司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坚持向机制创新要质效。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总结提升“四化”工作法,改革经验被写入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市中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完善和创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方法,扎实开展“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乾县、兴平等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让“依法带娃”成为家长必修课;市中院被评为“2011-2015陕西省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全国青少年维权岗”。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成立全省首家“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平台,推行“四双”工作机制,速裁案件5.43万件,被省法院《工作简报》刊登推广。

三是坚持向管理监督要质效。科学加强审判管理,深入推进“双进”专项工作,坚持月通报、季点评、年考核,累计发布通报228期。开展发改案件集中整治活动,评查发回重审、重大改判等案件765件, 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为3.84%,同比下降1.45%,生效案件发改率 0.09%,较上年同期进步2位,市中院、泾阳法院被省法院表彰为审判管理先进集体。落实“院庭长听诉”制度,确保院庭长监督不缺位、不越位、可追溯,让公平正义成为新时代人民司法的鲜亮底色。

夯实管党治院根基,着力淬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一是锤炼扎实过硬本领。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组织 “更新司法理念、提升职业素养”等各类培训班2.34万人次,增强法官审判实务能力。创刊印制《咸阳•现代人民司法》6期,出版《新时代 “五链共治”诉源治理的咸阳实践》,开展“精研一部法、阐明一观点、讲好一堂课”活动,法官干警“五种能力”不断提升。加强司法调研工作,66篇理论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市中院被表彰为全省调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学术论文组织工作先进集体。

二是祛除司法作风顽疾。全市法院1060名法官干警接受革命性锻造,实现刮骨疗毒、激浊扬清。积极开展政治轮训、现场教学等活动, 邀请全国道德模范呼秀珍老师授课,召开全市法院系统英模先进事迹报告会,筑牢政治忠诚根基。强力整治顽瘴痼疾,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减假暂”案件1.3万件,对有瑕疵的案件全面整改。健全正风肃纪、制约监督、能力提升等机制185项,切实扎牢司法权运行的制度铁笼。

三是涵养清正廉洁操守。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抓住“关键少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礼金问题,通报全市法院42起典型案例,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常态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等活动,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强化接受监督自觉,奋楫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跨越发展

积极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市八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司法责任制改革、公正司法、诉源治理等工作情况,办结审议意见10件、交办案件49件; 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络工作机制,走访人大代表2283人次,邀请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1715人次。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改进自身工作,认真办理委员提案11件。依法接受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认真办理检察建议,邀请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392人次,市中院审结抗诉案件115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17万件;淳化法院推行人民陪审员网络陪审,被《人民法院报》刊登推广。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开展庭审直播1.52万场,公开裁判文书28.84万份,发表宣传稿件3.13万篇,市中院微电影《崖洞山下的女法官》被评为全国法院百优微电影。

五年来,市中院获评全国家事审判、审判监督、司法宣传等先进集体,旬邑法院被评为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彬州法院、旬邑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杨陵法院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礼泉法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长武法院亭口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圆满完成最高人民法院“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机制研究”重大课题,实现了咸阳法院学术研究的历史性突破;诉源治理工作入选“中国改革2020年度50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来咸阳调研时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指出该机制是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新时期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举措,是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并要求《人民法院报》调研后向全国推广;全市40个集体、111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以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李春丽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

2022年,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批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策部署,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助推平安咸阳、法治咸阳成为西部示范,为加快建设现代化“西部名市丝路名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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