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城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合伙纠纷案件,被告当庭给付原告全部款项,双方握手言和。
李某和马某系朋友关系,双方基于共同的信任签订了办学合作协议,共同出资筹某培训学校,后由于经营不善,双方商定不再合作,但就合伙期间的资产清算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
法官受理该案件后,庭前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未果后,该案件按期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时,得知双方当事人有调解意向,但由于双方合伙经营期间资产较多,账目收入和支出繁杂,分歧较大,因此承办法官多次就争议较大的部分分别和双方进行了沟通,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当庭给付原告全部案件款,一起合伙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的化解,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渭城区法院 崔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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