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2”植树节即将来临之际,3月11日,商洛中院组织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六家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共建单位及商州、洛南法院环资庭,在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补植复绿区”商州区杨峪河镇银明村共同开展了义务植树活动。
植树现场,志愿者们挥锄、挖坑、搬树、培土、扶株、压土、浇水,一棵接着一棵种,各个环节衔接有序,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和劳动的欢声笑语。大家积极投入、热情高涨、干劲十足,共栽植侧柏树苗300余株。新栽植的树苗排成一个绿色方阵,整齐美观,春意盎然,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商洛中院组织的这次义务植树活动,是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设立以来的首次活动,对保护商洛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后每年3月,开展植树活动将成为常态,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补植复绿区的功能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下一步,商洛中院将继续践行“两山”理论,积极倡导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依托司法保护基地,充分发挥两个生态环境修复区的作用,为商洛建设康养之都贡献更多司法力量。(商洛中院 李军宏、彭杰彧)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