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淳化法院执行二庭成功执行13起涉农民药材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全力维护了田某等13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月20日,淳化法院受理了田某等13人申请执行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13案,案件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承办法官王海军对该系列案件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执行工作,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某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案件义务。
经调查了解,田某等13人与某有限公司签订了中药材购销合同,约定由田某等13户群众种植白术药材,公司负责收购。公司收购白术后,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药材款。无奈之下,田某等人将该公司诉至法院。经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某公司逾期未支付药材款近100000元,万般无奈之下田某等人向淳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承办法官充分了解了案件情况,被执行人某公司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运营状况欠佳,流动资金不足,资金回笼受限制,因此未能按期向申请执行人田某等人支付剩余款项。执行法官加大执行力度,在不断协调督促之下,被执行人某公司履行了50000元,并承诺在三月底之前向13名农户支付剩余药材款。(淳化法院 户夏洁)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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