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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秦都区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

发布时间:2022-03-10 15:28:0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建立健全符合审判实际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体系,发挥人民陪审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协助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作用。3月9日下午,秦都区法院召开了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办公室成立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郑军详细介绍了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办公室的性质、工作职责及组织架构,宣读了秦都法院《关于成立咸阳市秦都区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办公室的决定》。随后,审管办负责人及陪审员工作管理相关人员分享了工作经验。

陪审员自主管理办公室由8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负责管理该院200名陪审员。自主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各业务部门需要陪审员参审案件的抽取及通知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确保庭审活动;培训人民陪审员审判业务;建立人民陪审员参审统计报表及台账,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微信群、履职档案等职责。

会议强调了人民陪审员在促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作用,同时对人民陪审员自主管理办公室组成人员提出了要求,明确了职责和自主管理职能,确定了陪审员参与调解、庭审等各项事务流程,促进人民陪审员能够更好地履职尽责。实行建档建群,分片管理,搭建了陪审员彼此之间的沟通桥梁,确保每位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数量均衡以及法院各项参审工作及时准确通知到位,从而保障了陪审员各项工作顺利有效开展。(​秦都区法院 朱江虹)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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