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执行网络总对总查询系统,查询到公告案件当事人电话,并向被执行人通过短信送达执行案件材料后,被执行人积极主动与办案法官联系,最终履行10000元后,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21年4月8日,该院受理田某起诉赵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赵某下落不明应诉手续无法送达赵某,旬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并按期进行了缺席审判,依法判决赵某清偿田某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后判决生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执行中,办案人员向申请人送达案件受理相关手续,并要求其提供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线索。田某告知办案人员,自己也是经熟人介绍与田某相识最终借款给田某,起诉前很长一段时间就联系不上赵某,也不清楚赵某有什么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度因被执行人“失联”陷入僵局。鉴于此情况,办案人员立即通过执行网络总对总查询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支付宝注册时的联系电话,后通过办案系统短信向其送达执行案件材料。很快被执行人主动与承办法官电话联系,称自己在外务工数年至今未归,不清楚被人起诉到法院并强制执行,但对所欠田某20000元借款事实无异议,并承诺一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主动找田某协商解决之间债务纠纷。两天后,案件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庭,经办案人员主持,赵某当庭给付田某10000元,并承诺按期履行下余款项,该案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案件顺利执行。(旬邑法院 孙启军)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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