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洛南法院执行局迅速出击,将多年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王某乙一举抓获,并于次日上午将这起历时五年的执行积案彻底化解,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王某甲与被执行人王某乙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经洛南法院判决由被告王某乙偿还原告王某甲转让费120000.00元,违约金20000.00元,并承担案件诉讼费5400.00元。案件生效后,被告王某乙未履行判决义务。
2017年3月3日申请人王某甲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王某乙未向本院报告财产,且一直下落不明,逃避执行,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强制扣划其23000.00元。洛南法院于2017年7月31日将王某乙纳入失信人名单,同时做出拘留决定书,将其移交公安机关布控,协助抓捕,但一直没有将被执行人王某乙抓捕归案。2月22日上午,申请执行人王某甲反映自申请执行以来一直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王某乙现暂住在西安市斗门镇某村的民房。
执行局立即安排部署,在被执行人王某乙回家必经的两个路口分头布控蹲守。晚18:56分,被执行人王某乙在返回暂住房屋的途中,被一路蹲守的干警抓个正着,执行干警在王某乙身份核对无误后向其宣布拘留决定,并于当晚十时许将其带回洛南。
次日上午九时,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亲属均赶到了洛南法院,经执行干警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王某乙这才如梦初醒,表示同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经协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由王某乙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王某甲100000.00元整,其余部分申请人自愿放弃,被执行人王某乙亲属凑齐100000.00元付给申请人,王某乙也对他逃避执行的行为作出了书面检讨,鉴于王某乙已全部履行义务且承认改正错误,法院决定解除对被执行人王某乙的司法拘留。至此,一起历时五年的积案,终于彻底案结事了。(洛南法院 杨亚乾)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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