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启动诉前委托鉴定程序后,近日,渭城法院速裁审判庭成功在诉前委托鉴定阶段化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陈某诉被告王某与某保险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由于涉及误工费、护理费和营养费等费用,原告陈某便将被告王某与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同时申请了诉前委托鉴定。在收到该案后,法官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及时向被告送达了民事起诉状、鉴定申请书等相关案件材料,并征询双方当事人同意,确定了质证时间。随后,法官了解到,原告陈某的伤情属于单纯性骨折,于是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案件法律关系,建议其参考人身损害“三期”评定规范,为双方当事人构架起了庭外沟通的桥梁。经过法官的努力以及当事人的配合,原告与被告某保险公司私下进行了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原告也收到了应得的赔偿款项。随后原告向渭城法院提交了撤回鉴定申请书及撤诉申请书,使得该案件还没有进入到诉讼程序就得以圆满解决。
诉前委托鉴定与诉前调解相融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不仅为案件办理提速,也为当事人诉讼成本做减法,更能优质高效定纷止争,切实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渭城区法院 李福婵)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