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陕西佳县法院:法检 “两长”同庭履职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2-02-25 10:24:2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为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度化,实现从“台后”到“台前”、“批案”到“办案”的转变。2月23日下午,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未成年人小成(化名)涉嫌盗窃罪一案,案件由佳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江担任审判长,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柯出庭支持公诉。

合议庭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在充分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了质证。合议庭认真分析了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同时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合议庭在休庭合议后当庭宣判。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李江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情理教育,引导被告人认真剖析犯罪成因,使其真正从内心深处知罪、悔罪,教育他树立法律意识,避免再次违法犯罪,重新建立起回归生活、回报社会的信心和勇气。人民陪审员刘如琴结合对被告人家庭情况、成长环境及心理状态的了解,有针对性地进行帮教,教育他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常存敬畏之心、学习之心,不要自暴自弃,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学会一技之长。

宣判

合议庭采取“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方式,使被告人对所犯罪行进行了深刻的反省,当庭留下悔过的泪水,并表示认罪悔罪,服从判决,不再上诉,同时表示真诚接受法庭教育,愿意积极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

佳县法院为更好地教育、挽救、改造犯罪未成年人,认真贯彻“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政策,执行“寓教于审、审教结合”的少年刑事审判方法,通过强化人民陪审员庭审教育这种独特的“教育式”审判模式来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佳县法院 吴娇娇)

责任编辑:曲静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