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原法院西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
男子张某与女子郭某原系夫妻,育有两子,因感情破裂两人于2021年调解离婚,约定次子由张某抚养,长子由郭某抚养。后由于郭某无时间照顾儿子,难以履行监护职责,张某遂提起诉讼,请求将长子抚养权变更。因案件关系到未成人,且孩子临近开学,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立刻核实案情,并约谈原、被告,认真听取双方诉求和意见,厘清双方争议和分歧,积极组织双方调解。为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从孩子生活、教育、成长等角度出发,反复与被告郭某进行沟通劝解,耐心疏导郭某情绪,引导郭某以儿子成长为重。经承办法官悉心调解,双方终达成民事调解协议,长子抚养权变更归张某,抚养费张某自愿放弃,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行动,三原法院积极发挥中立者作用,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中心,消除隔阂,化解矛盾,让父母认识到即使双方离婚,但其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变更未成年子女抚养权要有利于其身心健康,更要保障其合法权益。家本是温暖的港湾,为人父母更应慈爱子女,呵护子女的健康成长。(三原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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