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记者从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南省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河南省对南水北调保护正式立法,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送”。
据介绍,《条例》共七章七十条。分为总则、水源保护、工程保护、生态保护、保障管理、法律责任、附则。《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丹江口库区划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在输水沿线总干渠及其调蓄工程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
河南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核心水源地和渠首所在地,境内输水总干渠长达731公里,承担着向华北地区提供优质水资源、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和水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制定施行《条例》,既是加强南水北调饮用水水源保护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总台记者 葛子仪 张芷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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