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高院发布《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第一批“示范法庭”“达标法庭”评定结果的通报》,其中,富平县人民法院淡村人民法庭被评定为全省“示范法庭”、庄里人民法庭被评定为全省“达标法庭”。
近年来,富平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和全省法院院长座谈会议精神,按照“一庭一特色”的思路和省高院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对照《全省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评估标准》逐项分析法庭建设情况,着力打造设置合理、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群众满意的基层人民法庭,实现了人民法庭设施装备有新进步、便民服务有新实效、审判质效有新提升、参与基层治理有新格局、服务乡村振兴有新气象,队伍建设有新面貌的创建目标。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5个基层法庭全部下放立案权限,做到“让法官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减轻群众诉累。
荣誉既是肯定,也是激励。富平法院将以此次表彰命名为契机,继续推进和深化人民法庭“两化”建设,全力打造“一庭一特色”品牌,持续优化诉讼服务,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奋力开创人民法庭工作新局面!(富平法院 师敏、张茜瑜)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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