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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中院敲响二审商事案件“云上法庭”第一槌

发布时间:2022-01-24 12:15:47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一位法官、一位书记员,隔着一面屏幕,便组织当事人足不出户完成了一次“战疫”期间的二审商事案件庭审。1月21日,咸阳市中院实行独任“云上法庭”审理首例二审商事案件。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1月20日,随着全市复工复产等各项活动有序展开,采用“云上开庭”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避免了传统开庭方式潜藏的疫情传播风险,确保防疫办案两不误,积极稳妥推进地区复工复产。特别是针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二审商事案件,采取独任审理模式免去了选任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合议庭成员、庭后合议等程序性事项,具备灵活高效的优势,积极促进资源投入与诉讼程序匹配适当,持续推进商事案件审理“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发挥商事审判职能,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

‍今后,咸阳中院将全面推进“云上法庭”、“电子送达”“独任审理”等各项举措,充分运用司法措施保护市场参与主体合法权益,始终做到“方式改变权利不变”,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顺应民众新要求新期待,优化各项配套机制,全面提升审判质效,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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