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及时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1月18日,商南法院民事审判庭依据新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向山西一当事人通过电子送达方式送达判决书,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陕西某工贸有限公司与中铁某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涉案标的额近千万元、案情复杂,且被告住所地远在山西省太原市。判决完成后,正值新民事诉讼法实施。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被告及其代理人均在山西太原的案情实际,经审判团队研判,并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决定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判决书。随后,法官助理添加当事人微信,将判决书通过微信成功送达给当事人,并应当事人请求同步邮寄了纸质判决书。(商南法院 丁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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