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柞水法院综合审判庭通过微信成功送达一起案件的民事调解书。这是《民事诉讼法》修订施行后,柞水法院首次以电子方式送达裁判文书。
该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万某在凤凰镇,被告黄某远在河南,受疫情影响,双方当事人均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在了解情况后,组织原、被告通过微信调解,经过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原、被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时,在征得原、被告同意的情况下,采用微信送达的方式向原、被告送达了民事调解书。
下一步,柞水法院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真正将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柞水法院 姚天晶)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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