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防疫和审判工作两手抓、两不误,西安市两级法院灵活运用互联网手段,丰富开庭方式,让庭审不再受限于时间、空间,做到便民快捷。
雁塔区法院:“云上庭审”解民忧
近日,一场特殊的庭审在雁塔区法院曲江法庭进行,法官吕睿涵身在法院,而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却在各自家中参与这场庭审。依托云上庭审平台,当事人仅用一台电脑或手机就可以实现网上开庭,既避免了人员聚集流动,又能充分、及时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诉称被告以投资为由多次向原告借款,原告通过银行、手机转账等方式将借款支付给被告。后被告向原告补写借条一张,约定归还借款8万元,但原告催要借款,被告拒不归还。
庭审过程中,法官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身份核实、宣布法庭纪律,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庭审现场系统流畅、画面清晰,当事人在法官的指导下,完成了各项程序。庭审结束后,当事人通过在线签字确认庭审笔录,为本次庭审画上了圆满的句号。这一智能便民的审判模式,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赞赏。
1月11日,雁塔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洁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陕西某公司与被告山西某经贸公司、张某某于2018年3月8日订立了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原告收到货款后5日内向被告山西某经贸公司供货。原告供货后,被告并未向原告支付货款。后经原告多次催款,被告张某某向原告出具承诺书,承诺向原告还款30万元及逾期利息。但截止起诉之日,二被告仍未向原告支付货款、利息、滞纳金。
此案原定于2022年1月11日开庭审理。为使案件不受疫情影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刘洁法官提前通过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确定原、被告能够在互联网平台提交证据材料的前提下,决定此案利用“云上法庭”正常开庭。
庭审过程中,刘洁法官视频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后,并按照程序顺利进行了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当发现本案有条件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刘洁法官又与当事人反复沟通协商,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该起案件的妥善审结也助推涉案企业能够在疫情形势好转后快速复工复产。
阎良区法院:“网上立案”便民更利民
日前,家住贵州的当事人因疫情原因无法来阎良区法院立案,因涉案车辆被当地有关部门查封,当事人焦急万分地需要案件受理通知书用以解封该车辆。故该当事人通过陕西移动微法院向阎良区法院提起立案申请,立案庭工作人员审核立案材料后,在15分钟内完成立案、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等诉讼服务,并指导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完成案件受理费的交纳等相关操作。
1月12日,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一份邮寄立案材料,经审查该案系劳动争议案件,考虑到此类案件关乎劳动者的切身权益,工作人员立即将案件信息录入系统,并通过微信方式向当事人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等,并指导当事人通过线上方式完成案件受理费的交纳。
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12日,阎良区法院立案庭共受理当事人各类电话咨询60余次,电话指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操作10余件,已审查各类案件共计20余件,立案相关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临潼区法院:“隔空”调解化纠纷
近日,临潼区法院民三庭任小娟法官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与以往面对面调解方式不同的是,此次调解为非接触式“隔空”调解。
原告山东某公司系债权转让向被告刘某追偿借款,原告委托一北京代理律师处理该纠纷,被告因疫情滞留在雁塔区。原定于2022年1月11日开庭,为降低疫情传染风险,减轻当事人诉累,任法官在给双方当事人电话通知暂缓开庭时,了解到被告对原告起诉的案件事实认可,但因疫情影响其经济困难,无法短期偿还借款,任法官又结合当前客观情况,给原告方耐心做工作,经与双方多番电话沟通后,同意通过微信“线上”方式进行调解。
调解持续了近2小时。最终,双方当事人敲下“同意”二字,案件得以成功调解。任法官在微信中叮嘱双方在疫情期间注意个人及家庭防护。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的线上调解所带来的便利表示满意。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西安两级法院始终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服务大局观念,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及时调整工作部署,将线下诉讼活动转向线上,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云上庭审”,实现了防疫、审判“两不误”,为下一步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市域经济企业尽快有序恢复堤供精准有力的司法保障。(西安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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