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战”疫办案两不误,旬邑法院执行局干警根据疫情变化,不断调整工作时间、执行方式,在保证当事人与干警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对多起案件妥善处置,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月13日上午,执行局局长文革接到申请执行人的举报电话,表示常年在外的失信被执行人于2021年12月19日从咸阳返回旬邑,并居家隔离、健康监测结束,现在正在家中。
收到举报,文革立即组织值班干警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在对其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检测检查结果均正常的情况下,扣押车辆钥匙、行驶证、驾驶本,将其带回执行局接访室,提醒其履行还款义务,并再次告知拒绝履行的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案件款16000元,该案得到圆满执行。
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旬邑法院执行干警始终坚守初心和使命,全力以赴,发扬不怕吃苦、勇往直前的优良作风,始终保持饱满的热情,将执行和防疫工作结合起来,在这场特殊的战斗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旬邑法院 刘鹏勃)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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