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申夏兵)10月12日,碑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危险驾驶案创下了新纪录,从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到法院做出最终的判决仅用了48小时。
在大家的印象中,刑事案件的办理一向程序复杂历时较长,从公安机关第一次传唤到法院作出最后的判决,一般的刑事案件要经历拘留、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公诉,开庭,审判等复杂而又必不可少的环节,一套完整的程序下来历时少则数月多则经年。为何该院能如此高效的完成这样一个庞大复杂的过程?这得益于今年在18个试点省市全面开展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西安作为试点之一,已经全面开展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
10月9日晚10点被告人贾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五车连撞的后果。碑林区交警大队迅速赶往现场,经过现场勘验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其他手续,10月10日早10时许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贾某并立案侦查,准备案卷相关材料的同时该院检察官李楠、申夏兵也提前介入侦查活动。10月11日下午4时许,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至我院,该院检察官刘晓溪对贾某进行了讯问,征求其同意后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启动速裁程序。下午6时该院公诉部门已将该案办结并做好起诉至碑林区人民法院的准备。10月12日早8点,该院与碑林法院速裁庭工作人员来到速裁专用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并当庭宣判,以贾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贾某当庭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高了司法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体现了司法公正。我院在试点实施期间,摸索出繁简分流多层次立体化的诉讼体系,设立认罪认罚速裁值班检察室,联合公安机关和法院,三家合署办案,保证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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