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青团陕西省委下发《关于命名2020——2021年度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的通知》,商洛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被命名为陕西省青少年维权岗。共青团商洛市委印发《关于命名2020——2021年度商洛市“青少年维权岗”的决定》,商洛中院立案庭被命名为商洛市青少年维权岗。
近年来,商洛中院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探索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优质、全面的司法保护。商洛中院各部门在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创新,涌现出了刑事审判第一庭、立案庭等一批先进典型。
商洛中院刑一庭承担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工作。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由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未成年人工作的专业法官组建合议庭,采取圆桌审理的方式审理未成年人案件,在庭审过程中寓教于审,为提升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效果提供强有力支撑。通过法治报告会、发送宣传书籍等形式向青少年宣传法律知识,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和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本领。通过与团市委开展“红领巾法学院”创建活动、庭审观摩和模拟法庭,以案说法,受到一致赞誉。定期向包扶村留守儿童捐赠学习用品、为社会福利院残障儿童赠送生活物资,传递人文关怀。
商洛中院立案庭建立绿色通道,对涉青少年权益案件,由专人负责立案审查,确保涉青少年纠纷及时立案,妥善处理,促进家庭矛盾快速解决,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通过在立案大厅播放保护青少年权益宣传视频、在宣传栏摆放保护青少年权益法律常识宣传册等方式,引导群众树立保护青少年理念。立案庭在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始终关注青少年成长,从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及时发放救助资金,让许多不幸家庭感受司法温暖,燃起生活希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商洛中院将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商洛中院 李從熇)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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