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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平法院:善意文明来执行 和解结案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01-05 12:08:5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牛法官,我确实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赔偿款,我可以把我养的羊卖一些来还款,后面我每年再给她还两万,如果后续我们这里房屋拆迁,我一次性给她还完,还希望你再给申请执行人做做工作”。近日,在执行法官多次努力调解下,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顺利和解。

2011年11月蒙某雇佣岳某为其粉刷房屋,在粉刷过程中发生意外,造成岳某伤残,因双方协商未果,岳某将蒙某一纸诉状告上法庭。经审理,富平法院民事审判庭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蒙某赔偿岳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4万余元。2015年6月,岳某向富平法院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蒙某赔偿医疗费等44万元,后因蒙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进入终本程序。

2021年案件恢复执行后,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执行法官积极联系被执行人,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告知其不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要求其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经过多次交谈,执行法官得知并非被执行人不愿还款,而是确实没有能力履行。承办法官在公正执法的基础上,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告知其如不履行将对其正常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并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协商此事,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多次协调下,双方达成共识,蒙某当场找到收买羊的贩子,在保留两只羊后,将其余四只羊卖掉偿还赔款,并保证后续每年给付申请人两万元。至此,这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以和解执行结案。

今年以来,富平法院坚决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精神,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要合法、必要、合理,做到精准打击,避免滥用,依法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富平法院 王堃)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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