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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谋划推进“三有”争创 砥砺实干擦亮检察品牌

发布时间:2021-12-31 11:54:2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年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突破难点、打造亮点、形成特色,通过一些实实在在的创新举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四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

文︱王维新

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

6月28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志坚在所作的《检察工作报告》中提到:“2020年,我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连续四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6个集体、25名个人荣获省级以上表彰奖励,23项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推广交流。”

荣誉的取得,靠的是宝鸡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把基础工作做实,把创新工作做亮的为民初心。

开展“三有”争创,新作为提升检察质量

谋篇开局“十四五”,庆祝建党100周年。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在“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争创活动中,坚持以党建引领,做到服务大局、精耕业务、创新品牌。

以党建凝聚“三有”争创合力。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学党史、悟思想中筑牢政治忠诚。制定《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推行意识形态工作“两见两有”(见人、见事、有平台、有阵地)举措,19件新媒体作品被最高检、省院评为月度优秀作品。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市院部署开展“三有”争创活动大讨论主题党日活动,扶风县院积极创建“党铸检魂,守望正义”党建品牌,陇县县院打造“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党建品牌。

宝鸡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品牌创建工作推进会

今年1至9月份,各项检察工作在“三有”争创中实现新提升。检察业务工作共有40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位居全省前三,其中23项指标为全省第一。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市院、渭滨区院和凤县县院分别被省扫黑办和省院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集体)”。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涌现出了全省政法英模胡丽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典型苏昕等先进个人。加大品牌创建力度,首批确定的17项品牌项目初见成效,特别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亮点纷呈。加强典型案例培育、经验推广和检察调研工作,16件案件被军事检察院、省院评为典型案例,75篇调研文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3项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获省院立项。

守护祖国未来,新体系展现检察情怀

近日传来喜讯,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未成年人检察示范品牌”。另有多个县区院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践基地”“全省未成年人创新实践基地”。

宝鸡市首家规范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千阳县揭牌启用

据统计,2019年以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先后有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6名干警分获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业务能手”,2件检察建议获评陕西省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优秀检察建议,8个县区院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抓手,不断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坚持全程提前介入涉未成年人案件侦查,引导取证,从快办理。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宝鸡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18件,批准逮捕134人,提起公诉240人,监督立案10人。对罪错未成年人坚持宽严相济,惩治与教育相结合,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2019年以来,对轻微未成年人犯罪不批捕37人,不起诉26人,并对21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宝鸡市教育局等多个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开展“一号检察建议”专项联合督导,以城乡结合部学校等为重点,全面检查校园安全等问题。督导组深入12个县区明察暗访,召开整改座谈会13次,向学校、教育部门提出整改落实建议28件。2019年以来,针对各类校园安全隐患问题,向教育主管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等制发检察建议12件。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活动走进高新小学

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体系建设。把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截至目前,市县两级院13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院领导、未检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80余次,覆盖学生、家长、教师40余万人。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协调公安、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关爱救助工作,构建未成年社会保护合力。

聚焦公益诉讼,新平台延伸检察触角

今年1至9月份,宝鸡市检察机关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无障碍环境建设、英烈设施保护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47件。

众人拾柴火焰高。宝鸡市检察机关为解决基层人员少,队伍力量弱,案件线索匮乏等困难,建立了13支1500人的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伍。志愿服务队伍成立一年多来,全市公益诉讼工作线索数大幅增长,受理志愿者举报线索160件,制发检察建议70件。

秦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志愿者服务中心启动

队伍管理严紧细。从建队初始,宝鸡市检察机关就制订了志愿服务人员注册登记办法等13项制度,请专业团队设计了志愿服务队队徽、队旗和队服,颁发了工作证、工作手册。通过建立全市志愿者档案数据库,分类收集录入志愿者相关信息,利用大数据考核志愿者的活跃度与参与度,并根据激励办法进行一定的奖励。

平台建设新优全。宝鸡市检察院以“超前、高效、便捷、实用”为使用标准,投入200万元支持队伍建设,建立了“指挥中心+移动端+pc端”的志愿服务微共治平台。给志愿者配备了无人机、实时连线等科技设备,实现了志愿者信息管理、志愿项目推送、实时线索直播、远程指导取证和公益知识普法宣传等功能。通过平台,志愿者可将公益诉讼线索转交检察官;检察官可通过系统及时将线索办理情况反馈志愿者,在必要时还可协调指导志愿者前往拍照取证。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

宣传力度广实大。宝鸡市检察院招募志愿者时秉持“宣传入手感动人、骄人业绩激发人、不降标准选好人”的理念,招募本身就是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上千名入选的志愿者如同火种,使更多人加入到公益保护的行列中来。这些志愿者不仅是检察公益诉讼的“宣传员”,案件线索收集的“信息员”,更是督促整改落实的“监督员”。

办好和解息诉,新创建贡献检察力量

今年,宝鸡市检察机关制定出台了《宝鸡市检察机关民事监督案件和解息诉工作制度(试行)》,力争将和解息诉打造成为宝鸡民事检察工作的亮点品牌。

通过在办案中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监督与维稳同行”,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2018年以来,宝鸡市检察机关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和解息诉30余件,取得了良好效果。

他们在实践中是如何做的呢?

倾尽全力促和解。主动把矛盾化解、检察和解、调解息诉、纠纷解决等贯穿办案全过程,对办案中发现的具备和解息诉基础的申诉案件,及时为双方当事人搭建平等沟通的桥梁,力求能和解尽和解、能息诉尽息诉。

监督履行重实效。高度重视和解效果,建立“三同步”履约机制,推动和解协议、和解履行、撤回监督申请三项工作同步进行,并严格审查和解协议的履约保障情况,力争当场履行到位。

巧借机制促息诉。高度重视息诉罢访工作,深入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建立党委政府-当事人-村组/单位“三位一体”矛盾化解机制,彻底实现案结事了。

借力听证助罢访。针对不同案件事实,通过公开案件事实、证据,阐述法律依据,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听证和案件评议方式,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认可,更好实现纠纷化解、息诉罢访。

检察听证

释法说理平心结。积极从枫桥经验中汲取智慧,主动做好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做到抗诉与息诉并举,维护司法权威与促进诉讼和谐并重。

紧扣时代脉搏、回应人民期盼。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保持全省先进,进入全国前列”这一目标,积极谋划推进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打造更多亮点,形成更多特色,奋力开启宝鸡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责任编辑: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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