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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个聚焦” 助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商洛平安商洛

发布时间:2021-12-31 11:35:4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近年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连续4年被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30余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或优秀案例;2020年度人民群众对检察系统的满意率在商洛市政法各系统中最高、被评为陕西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文︱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8月10日至1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在商洛检察机关调研。王旭光指出,商洛市两级检察院以党建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有思路、有办法、有创新、有成效,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成绩值得肯定。

2021年8月10日至1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在商洛检察机关调研

王旭光强调,陕西各级检察机关要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更高水平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和商洛“一都四区”建设,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把服务保障工作做深、做透、做到位。注重依法监督办案,避免机械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科学调整队伍结构,推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成为常态。推动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建立多种形式的数据互联、共享平台,聚焦检察实务难点,培养一批人才骨干。

2019年9月3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向东主持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汇报会

2018年以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和商洛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工作思路,以助推更高水平法治商洛平安商洛建设为导向,狠抓“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落实。连续4年被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30余起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或优秀案例;2020年度人民群众对检察系统的满意率在全市政法各系统中最高、被评为陕西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

聚焦政治过硬,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2021年6月29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结大会

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政治学习与基层走访调研、主题党日活动、意识形态管理、工作态势研判结合起来,引导干警学思践悟,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以创建“模范机关”、提升“阳光检察”党建品牌为抓手,强组织、创机制、建阵地,不断丰富党建活动形式,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事创业的活力。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党建“模范机关”,“阳光检察”党建品牌被命名为“示范党建品牌”,机关党委荣获“陕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严守政治纪律规矩。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定党组在执法办案中发挥领导作用、贯彻落实政法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在重大检察活动、重大案件专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将党的领导特别是纪律约束贯穿到检察工作决策和落实的全过程。

2019年10月10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徐光频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一案公开宣判

聚焦服务大局,助推商洛高质量发展

全力投入更高水平平安建设。2018年以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357人,起诉4527人,率先完成检察环节扫黑除恶攻坚清零任务,被表彰为陕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商洛市平安建设和维护稳定先进单位;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结合办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提出完善单位、行业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099条。积极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涉农领域犯罪,对因案致贫返贫的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116人119.5万元,连续4年被评为脱贫攻坚优秀帮扶单位;批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办案数大幅上升,服务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生态保护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联合监督机制逐渐成熟;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开展系列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专项监督活动,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办理的聂某、吴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配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办理各级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3人。自行立案侦查17人。坚决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会同商洛市公安局建立打击涉疫犯罪快速衔接工作办法,提前介入相关案件8件14人,建议公安机关改变定性2件3人,起诉5件16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先后推出了以“法治进校园基层行”“关注群众脚下安全”“为弱势群体代言”“公益诉讼守护人民美好生活”等为主题的便民利民措施15项。商洛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被授予省级“人民满意窗口”称号。围绕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健康商洛行动、促进群众出行畅通等方面,建立完善为群众办实事清单70件,办理为农民工讨薪、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等实事229件。

聚焦司法公正,强化法律监督

做优刑事检察。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扎实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监督立案数、监督撤案数均同比大幅上升;积极纠正漏捕漏诉。对判决错误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大力纠正侦查和审判活动违法,及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和刑罚执行活动违法。2018年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切实纠正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等违法情形,取得显著成效,在陕西省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现场会上介绍了经验。做好民事检察。受案和审查处理数同比大幅上升,提出提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4件。打响陕西省民事虚假诉讼监督第一枪,办理案件 28件。支持民事诉讼116件。2起案件被评为陕西省民事执行监督优秀案例。做实行政检察。监督行政审判程序违法和裁判不当55件,同比上升26倍;提出检察建议37件,同比打破零的记录。开展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化解的一起长达30年的行政争议案件,被评为全国“2020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做强公益诉讼。商洛市委召开全市公益诉讼推进会,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出台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文件,建机制、抓专项,办案数量持续上升,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整治“小黄车”乱象被《检察日报》《陕西日报》报道,整治容积率案件被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例推广。

2021年7月28日商洛市人民检察长刘向东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会

聚焦夯实基础,推动商洛检察行稳致远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调查研究制度,派出考察组外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研究确定工作思路,2018年为“业务拓展年”,2019年为“稳固提升年”,2020年为“服务发展年”,2021年提出“争先进位年”,努力在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上追赶超越。稳步推进检察改革。配合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主动探索业绩考评、重点工作季度通报等机制,召开案件听证会71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3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5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10607件。着力提高队伍综合素质。深化以赛代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参加市级以上业务培训700余人次,25名干警在中央和陕西省竞赛或评比中获业务标兵、能手称号,1名检察官荣获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奖和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狠抓执法规范化,商洛市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注重调查研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53篇。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责任”,配合完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对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巡视,完成对基层县检察院党组的政治巡察全覆盖。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扎实开展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和“转作风夯责任抓落实促发展”“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整治“六大顽瘴痼疾”,遵章守纪、规范化办案意识进一步增强。持续夯实基层基础。选任提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基层院领导班子或市院中层领导岗位。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完成了技侦楼装修改造,推动7个县(区院)完成了技侦楼建设,检察技术和检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2021年6月25日,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公开庭审现象

7月29日,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向东在“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动员部署会上要求,要围绕“勤快严实精细廉”,做实做好“学、查、改、建”四项任务。要以用心尽力的状态,做到勤学、勤思、勤练;要增强只争朝夕的紧迫感,查找问题、改进方式,提高效率、加快进度;要以严格严肃的行为标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执行法律规定;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搞面子工程,不做表面文章,一竿子插到底抓落实;要以精益求精的“匠心”,查找短板弱项,改掉被动应付的思想意识,增强崇优向善求极致的行为自觉,奋力实现检察工作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要以从细微处抓、从小事小节上做的自觉,改掉做事办案粗枝大叶的不良习气;要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查纠整改,健全完善廉洁从检和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商洛平安商洛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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