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检察机关持续以奋力谱写陕西检察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为指针,以一体推进党的建设、职能发挥、自身建设为主线,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2019年以来,陕西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作为指针,以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为牵引,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努力为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检察产品。
陕西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检务督导面对面视频会议
政治引领,强化制度建设
陕西省检察机关始终将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检察工作统一部署,及时调整充实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同志任组长的省检察院平安陕西建设领导小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全省检察机关相关工作。及时下发《工作要点》,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加强督导检查,随时协调解决省级督办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及法治建设相关问题,确保平安陕西、法治陕西建设始终处于强有力推进态势。
扫黑除恶,维护大局稳定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坚决捍卫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围绕建国70周年、建党100周年及十四运等重要节点,扎实做好安保维稳和风险隐患排查,持续保持涉检进京“零上访”。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起诉危害公共安全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3404人。其中米脂“4.27”案、汉中张扣扣杀人案的依法高效办理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坚持依法治网,推进“断卡”行动,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471人。坚决依法战“疫”,起诉涉疫情犯罪203人,商洛市王某等二人妨害传染病防治案,被中央政法委作为典型案例报道。
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集、摸排涉黑涉恶涉伞线索2740条,起诉黑恶势力犯罪5478人。省检察院对58起重大涉黑恶案件挂牌督办,办理蔡国强涉黑案经验做法在全国挂牌督办案件新闻发布会上作了介绍。高标准践行“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建立省检察院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严格把关制度,对侦查机关以涉黑涉恶移送审查起诉的,依法不认定252件;未以涉黑涉恶移送的,依法认定130件。持续深化“打伞”“打财”,起诉“保护伞”66人,向法院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64件。坚持长效常治,全省检察机关围绕提前介入侦查、一体化攻坚协作、督办指导引领等建立长效机制586个;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乱象和监管漏洞,提出检察建议635件。
深入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检察长定期接访、巡访下访等制度,受理群众信访23594件,经过努力,2020年全年7日内回复率、3个月到期办结答复率达到100%、98.8%。对疑难、复杂、长期信访案件,“能听证尽听证”,通过多方参与,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全省组织公开听证2136场。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或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6416人,不起诉10903人。持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省适用率、量刑建议精准化率、采纳率分别为70.9%、69.8%、80.2%,一审服判率为95.4%。
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地方发展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制定助力脱贫攻坚“18条意见”。起诉涉及扶贫资金、影响扶贫工作犯罪73人。与省高院、省公安厅建立刑事案件涉扶贫领域财物依法快速返还联动机制,依法快速返还涉扶贫财物。将因案致贫返贫纳入司法救助,省检察院办理的赵某等人司法救助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司法救助案例。依法护航金融安全。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出台助力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意见,出台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22条意见”。与省高院、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建立洗钱犯罪联动打控合作机制。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套路贷”等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犯罪1413人,其中7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精心守护美丽陕西。与省政府建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7项联动工作机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55人。开展专项整治,助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依法落实。围绕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红色资源与历史文物保护、煤石油污染防治等6个重点,开展系列专项监督活动,办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141件。联合环保公益组织构建“检察+社会”环境保护合作模式,推行“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司法审判”办案模式,形成了富有陕西特色的“六彩”公益检察监督格局。
以更大力度支持企业经营发展。出台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条意见、服务保障中国(陕西)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的意见、服务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2条措施等,并联合省发改委、省工商联、省总商会建立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在省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严厉打击侵害公司企业权益犯罪,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15人。依法对民营企业负责人予以保护但不袒护,对于侵犯非公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合法权益犯罪,起诉579人;对涉罪非公人士依法不批捕686人、不起诉708人。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刑事申诉“积案”摸排清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活动,为企业复产复工提供有力支持。联合省司法厅出台办法,简化社区矫正期企业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批准程序。
陕西省检察院联合团省委和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举办首批未成年人检察司法社工和志愿者培训考核聘任活动
依法保护民生民利。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市场监管、药品监管部门持续推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1605人;加强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监督,立案293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924件,提起诉讼104件。保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联合省住建厅建立案件线索移送、交流会商研判、联合专项督查等 6项工作机制,开展8个月的窨井设施专项整治,发出检察建议120件,督促整改问题窨井、消除井盖安全隐患1855个,推动相关部门出台规范性文件24份,最高检在西安召开现场会推广陕西经验。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与省医政医管局就暴力伤医案件建立季度通报机制,助推“平安医院”建设。参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起诉侵害进城务工农民合法权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166人。与省妇联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合作机制,起诉侵害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犯罪4700人。
陕西省检察院举行以“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围绕“一号检察建议”落地开展专项督导,实地查访3294所中小学、幼儿园及3061个周边经营场所,推动校园“三防”体系、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进一步完善,一大批违规经营的网吧、游戏厅被查处,陕西做法获最高检认可在全国转发。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坚持零容忍,起诉2893人。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742人,不起诉408人。建立集询问、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场所40个,防止对未成年人“二次伤害”。与团省委签署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社会化。推进“法治进校园”常态化、规范化,开展巡讲、讲座3719次,1331名检察长、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护苗2020”“护苗2021”专项活动,集中清缴整治涉未成年人非法出版物,共同守护孩子成长净土。
坚持公正立场,强化法律监督
夯实法律监督法治基础。将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着力破解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拓展监督职能、提升监督质效,坚决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结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分工方案》,继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制定了《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工作制度》《陕西省检察机关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修订完善《陕西省检察官权力清单》,不断规范和优化检察权配置及权力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问责,坚持依法放权与有效监督并重、惩戒与保护并重。不断完善检察官员额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加强和改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以“案-件比”为核心,不断健全办案质量评价管理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与陕西省检察院加强检校合作座谈会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在公安部门支持下,向129个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室,率先在全国实现全覆盖。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未究、量刑不当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282件、撤案175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8件。建立羁押必要性审查常态化机制,对1579名被追诉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加强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对全省监狱实现了巡回检察全覆盖,其中省院组织对12所监狱开展了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3930人次。完善监检衔接工作机制,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974人,起诉923人,提前介入案件257件。对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立案侦查106件154人。
做强民事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3839件,提出抗诉25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27件,提出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4210件。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分别与省高院、省公安厅建立预防和惩戒虚假诉讼协作机制,探索开展虚假仲裁与虚假公证监督工作。加大民事执行监督力度,助推解决“执行难”问题,对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818件。
做实行政诉讼监督。与省司法厅、省戒毒管理局会签《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工作方案》,在宝鸡市开展检察监督试点。受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956件,受理审判人员违法监督案件817件,针对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743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2133件,针对执行活动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971件。以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化解行政争议433 件。
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共立案2097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584件,提起诉讼609件。开展公益诉讼进党校活动,争取更多党政领导干部了解、重视、支持公益诉讼工作。探索构建人大监督与公益诉讼监督结合新模式,省人大常委会吸纳省检察院参与执法检查。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助力十四运和第八届特奥会筹备。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办理文物、英烈纪念设施、交通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案件3699件。
9月3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三有”争创活动推进会。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强调,要坚持高标准党建,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十四五”开局起步;要保障高品质生活,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要推进高效能治理,助力平安陕西建设;要实施高水平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打造高素质队伍,夯实检察工作根基;要立足高起点定位,持续抓好“三有”争创。推动全省检察机关持续以奋力谱写陕西检察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为指针,以一体推进党的建设、职能发挥、自身建设为主线,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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