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洛南法院严格落实市县和市中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积极主动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分别于12月15日和20日两次召开专题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措施,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别对各人民法庭疫情防控工作做了具体的要求和安排,强调各人民法庭和院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
二是每天对诉讼服务中心、审判法庭、办公场所等公共区域实施消杀工作;严格落实体温测量、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外出审批报备制度,做到非必要不离洛;开展两轮院机关及各人民法庭疫情防控工作排查和检查;对全院干警进行了三次全员核酸检测;对12月5日以来有西安旅居史的干警进行摸排,按要求对重点人员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要求有西安旅居史的干警严格落实14天居家隔离、七次核酸检测和每天上报体温;要求全院干警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少流动,不聚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
三是严格落实“进院必检”制度,对进入法院的外来人员,严格查验“两码”、体温测量、实名登记,对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建议暂缓来院,积极协调其他方式参与诉讼,对14天内有其他中高风险轨迹人员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确保将疫情输入风险降到最低;对需要开庭审理的案件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制定周密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庭审预案,人数较多时分区设置庭审区和旁听区,配备全套防护设施,同时邀请疾控中心人员到场指导各项疫情防控工作。
四是结合执法办案工作实际,联合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执法维稳组、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下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为有效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治安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通过“移动微法院”、网上送达、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等非接触方式进行诉讼、解决纠纷,妥善处理涉中高风险地区当事人的案件,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的同时,有效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洛南法院 陈宁、张良)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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