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很长时间本不抱什么希望,还是拿到了血汗钱,真是太感谢安康铁路法院的法官了”。12月17日,原告苏某、李某在微信上收到了被告王某转来的1万元劳务费,他们激动地向法官表达着感谢……
被告王某挂靠某劳务公司资质承包了十天高速西乡服务区加气站房屋主体施工工程,2018年9月,原告苏某、李某在该工地运输土方,王某拖欠二原告劳务费1.8万元。后因双方出现纠纷诉至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11月1日,汉滨区人民法院以该案系运输合同纠纷遂移送至安康铁路运输法院。案件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了解到该案所涉劳务费拖欠时间较长,本着解决问题的目的加大对双方当事人调解力度,经过法官不懈努力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被告劳务公司最终同意给付二原告劳务费1万元,并当即履行,至此,长达4年的劳务合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安康铁路运输法院 金林旭、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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