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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洛南法院:“百日攻坚”持续发力 多名失信被执行人受惩处

发布时间:2021-12-14 10:56:42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11月25日至12月1日, “2021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收官阶段,洛南法院7天内相继对3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充分彰显了依法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行为和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申请执行人彭某华、田某侠、马某壮、马某琦、马某瑾与被执行人铜川市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两案,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多次前往被执行人铜川市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但被执行人铜川市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不向法院报告财产状况,且多次借口拖延,拒不履行。11月25日当日,洛南法院执行干警在铜川市某某工业园区找到被执行人铜川市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当场向其宣布拘留决定,对被执行人铜川市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拘留十五日。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董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承办法官数次前往被执行人董某某家与其谈话,责令其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董某某屡次开具“空头支票”,挑战司法权威。11月29日,洛南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前往被执行人董某某家中,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但被执行人董某某又“故技重施”,执行干警当场向董某某宣布拘留决定,对被执行人董某某拘留十五日。

申请执行人杨某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合同纠纷一案,12月1日,承办法官通知双方来院协商解决,协商过程中被执行人赵某言辞激烈,态度蛮横,且拒不报告财产状况,洛南法院依法作出拘留决定,对被执行人赵某拘留十五日。

临近年关,面对繁重的结案压力,洛南法院全体执行干警以“2021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为抓手,持续发力,主动担当作为,充分运用各种强制措施,坚决打击各类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为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书写执行人的绚丽华章。(洛南法院 刘平、张波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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