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要参加一个重要的工程师职称晋升考试,我们公司领导在微信和网上看到我有不良征信记录,已对我进行了约谈,不准我参加考试,这严重影响了我的工作与前途,我会尽快来你们法院履行案件款,希望你们尽快处理我的案件。”被执行人李某在电话中的苦苦哀求。
12月4日,申请执行人吴某某与被执行人李某通过旬邑县人民法院调解,达成了双方自愿离婚,女儿李某某由吴某某抚养,李某每月给付孩子抚养费600元,抚养费一年一付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的调解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向双方进行了送达。后李某在外打工,并未按时履行给付抚养费的法律义务。2021年10月,吴某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由于其提供不了李某的联系方式且经法院查询李某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终结执行,法官依法将李某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年12月4日李某突然向执行法官打来电话,表示愿意立即履行,法官遂向其表示若其履行了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后立即将其的失信信息在各类媒体进行屏蔽。李某当天如约履行了案件款,当通知吴某某前来领取抚养费时,吴某某当时喜出望外,对法院执行人员连声感谢。
旬邑法院不断运用征信系统的惩治作用,加大执行力度和执行措施,既提高了执行效率,也收到了执行效果,真正的做到了让人民群众都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旬邑法院 张 玮)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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