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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中院喜获陕西省“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发布时间:2021-12-06 15:54:2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12月2日,陕西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暨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发布仪式举行,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荣获“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商洛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方学民代表单位领奖(左五)

2021年6月,在商洛中院的倡议下,联合市生态环境局以及市检察院、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等五家共建单位,成立了“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以及“增殖放流区”和“补植复绿区”,并在二龙山水库管理处隆重举行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现场签订了《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协议》,并宣读了《商洛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共建实施办法》。依托“一地两区”,商洛法院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司法保护基地修复区内进行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通过缴纳生态修复资金、损害赔偿金及劳务代偿等方式进行恢复治理。

“一地两区”的成立,是商洛法院履行审判职能,积极推进环资审判 “三审合一”改革,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助推商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商洛法院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更是为民办实事、捍卫良好生态环境民生福祉的具体行动,标志着商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掀开了商洛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新篇章。据悉,自“一地两区”设立以来,商洛两级法院已审结了40起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当事人均按照规定落实了生态修复责任。

近年来,商洛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强力推进环资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秦岭“五乱”治理,坚决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坚定不移以高水平司法服务保障商洛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商洛“一都四区”建设提供司法助力。(商洛中院 李军宏、郑祥甫)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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