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商洛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要求,助力打造商洛建设中国康养之都、高质量发展转型区、生态文明示范区、营商环境最优区、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区“一都四区”。近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一都四区”建设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围绕打造“一都四区”这一新目标、新路径、新任务,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商洛法院“十四五”高质量发展实施纲要》,推进“六大工程”建设,切实把加快打造“一都四区”作为当前工作的鲜明主题和突出主线,落实到审判执行和作风建设全过程。
意见强调:一、追赶超越抓机遇,服务保障打造“中国康养之都”。依法支持大健康产业发展,落实《商洛市推进大健康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促进形成“医、养、游、体、药、食”融合发展的健康养生产业体系,为康养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提供坚实司法保障。坚持抓住用好全市转型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市场主体法治意识,维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为大健康产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二、凝心聚力谋发展,服务保障打造“高质量发展转型区”。加强对经济增长具有突破和带动作用的各类科技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注重保护涉及商洛发展的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关键核心技术以及优势产业等领域的发明创造,为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能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当好卫士护秦岭,服务保障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区”。坚定当好秦岭生态卫士,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严格落实《陕西省秦岭保护条例》,持之以恒整治秦岭“五乱”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推动“数字秦岭”建设。
四、公正司法保市场,服务保障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区”。公正高效审理涉营商环境民事案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规划审批等行政行为,稳妥审理涉重大项目规划建设的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为保护产权、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实施的行政执法行为,畅通市场主体救济途径,依法纠正侵犯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打造更加公正的法治环境。
五、创新引领促共治,服务保障打造“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区”。主动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坚持依法治理和法治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深化诉源治理,继续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强力推进“人盯人”+基层社会治理“1844”工作机制,狠抓速裁工作,确保民商事审判提质增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惩治犯罪,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亲力亲为、靠前指挥,以高质量的审判工作服务和保障“一都四区”建设,推动商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宣传引导。注重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和引领作用,定期发布涉及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典型案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宣扬法治商洛建设,引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创新创业。要统筹推进工作。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拓展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扎实开展“提士气、强担当、建机制、促发展”作风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近年来,商洛两级法院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齐心协力、务实重干,攻坚克难、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商洛发展、服务商洛发展、奉献商洛发展,为谱写商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9294件,已审执结24678件,结案率为84.24%,结案率和结收比持续位居全省法院前列。(商洛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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