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更好的服务审判、执行等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能,确保车辆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11月13日上午,长安法院组织召开驾驶员工作会暨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专题工作会议。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王博出席会议并讲话,综合办公室主任查映川主持会议,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及全体驾驶员参加会议。
会上,查映川就公务车辆管理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强化安全意识,牢记交通管理法规,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服从指挥和调度;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增强工作责任心,做好车辆爱护、保养等工作;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规范派车制度;四是加强对车辆理论知识及实际操作等方面的学习,提高自身安全驾驶水平。
王博强调,全体驾驶员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警车管理规定》等,非执行公务时不得随意、滥用警车、警灯、警报器;严禁开“霸王车”、无证开车、酒后驾车,确保押解、执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用车后要按照指定位置停放好车辆,无特殊情况车辆不准在外停放过夜,节假日集中停放封存、严禁公车私用,确保公车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努力提高全院公车管理水平,安全高效完成驾驶任务,为审执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长安法院 任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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