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礼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起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原告某公司起诉被告李某请求对劳动争议仲裁委的裁决予以撤销,确认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在仔细研判案卷后,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发现被告现正处于伤病修复期,腿脚不方便行走,而案件另一关键证人又在外地,现正处于疫情期间,短时间内无法赶回礼泉法院出庭作证。为了方便双方当事人处理争议,11月15日,法官决定将法庭“搬到”被告家中,通知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与证人视频通话,对案件有关证据在线质证,并现场制作了质证笔录。质证结束后,原被告双方都对礼泉法院连连称赞,对法院人性化的执法表示感谢!
此次“上门质证”,是礼泉法院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积极举措,不仅为双方当事人解决争议提供了便利,提高了办案效率,更进一步体现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便民服务理念。礼泉法院将继续多措并举,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从群众的“急难愁盼”出发,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礼泉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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