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西安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为市级“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授牌的决定》,授予了150个基层党组织“党员先锋岗”、200名党员“党员示范岗”荣誉称号。其中,鄠邑区人民法院祖庵人民法庭法官田禾喜获“党员示范岗”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田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政法队伍建设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工作中,坚持以党性立身做事,讲真话、讲实话,干实事、求实效,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规党纪,坚持在求真务实的奋斗实践中书写法治青春。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田禾将审判质效作为执法办案的生命线,所承办案件无一被发改,她公正高效的工作作风和倾心为民的司法情怀受到一致认可。办案之余,田禾法官积极撰写信息稿件宣传办理的典型案例,被多家主流媒体转载。
行动是最有力的示范,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工作以来,田禾先后荣获“全国家事审判先进个人”,被省高院通报嘉奖,被评为“西安市最美公务员”,“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先进个人”、“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优秀共产党员”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被西安市鄠邑区记个人三等功。她始终坚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化解一件件矛盾纠纷中抒发为民情怀,在作出一次次公正判决中彰显党员本色,真正把对党的无限忠诚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中。(鄠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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