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法院不仅把纠纷给我们解决了,还能够事事为我们着想,真是太感谢了”!在临潼法院斜口法庭的门口,原、被告刘某和丁某一起向法官送来了“秉公执法如山,保护百姓利益”的锦旗,一边十分感谢地说道。

刘某与丁某是邻居,2013年刘某在紧邻丁某家的房间下埋设了一条自来水管道供以生活用水,今年六月,丁某发现家里的房间莫名出现多处的墙体裂缝,房屋墙体甚至出现倾斜,经查找原因发现系刘某家的自来水管道破裂所致,双方遂就造成的损失赔偿发生分歧,期间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仍对损失数额意见不一,无奈之下丁某将刘某告上了法院,要求刘某赔偿房屋损失30万元。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该案关系老百姓最密切的住房问题,需要及时消除危险,便立即与老支书胡振民一起冒雨深入现场实地查勘房屋损害情况。初步判断与刘某家厨房地下埋设的水管长期漏水有关,考虑到对房屋损害进行司法鉴定不仅耗费时间还有高额的鉴定费用,法官劝解由双方各自委托专业的施工人员对房屋损失先进行评估,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初步确定赔偿标准。
经法官析法释理,主张邻里之间当以和为贵,分析利弊,以案说法,最后原、被告均同意作出让步,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被告刘某当场支付丁某房屋修理损失费、诉讼费等共计6650元。
本案的圆满解决不仅维护了邻里之间的友好关系,也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临潼法院 张倩)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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