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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长安区法院:严防虚假调解风险 确保司法确认效力

发布时间:2021-10-13 11:45:2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2021年1-9月,长安区法院通过“线上+线下”共转诉前调解民商事案件6472 件,成功化解 2001件,化解成功率为30.9%,每件案件平均用时24天。其中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756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24 %。在申请司法确认案件中,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743件,裁定驳回司法确认申请3件,裁定撤回司法确认申请10件。

司法确认工作反映着诉源治理的水平和效果,且负有防范虚假调解风险的重要责任。对此,长安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内容真实、合法,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加大宣传,警示惩戒。通过诉前引导,签署司法确认申请书及承诺书,宣传警示虚假调解的法律后果。确认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出于解决纠纷的目的自愿达成,不存在恶意串通、规避法律的情形,明确当事人以虚假调解侵害他人权益并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指导培训,源头防控。除日常指导调解工作外,诉讼服务中心通过典型案件交流报告会、专题培训会等形式加强学习,增强调解员的对虚假调解的防范意识。对于调解主体间为近亲属关系、朋友同学关系或者有合作关系、上下级关系的关联企业,在调解过程中配合默契,急于要求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的,慎重考量,及时止损。具有高度合理怀疑其虚假调解的案件,告知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从源头上预防虚假调解,虚假诉讼。

三、分类列举,重点甄别。司法确认虽以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但虚假调解防范作为司法确认审查重点,应坚持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并重,尤其将以下几类案件作为重点关注案件依法从严审查:一是涉及经济利益较大的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债权转让、分家析产、继承纠纷;二是当事人处于拆迁安置区域内的案件;三是当事人已资不抵债或其财产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从调解涉及的证据材料入手,通过分别询问申请人案件事实细节,大数据筛查申请人征信情况,综合审查考量调解是否违反交易习惯,是否符合生活常理,是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案外人合法权益,必要时则要对当事人经济状况和社会关系予以调查。

司法确认这一高效便捷的法律制度,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但随之而来的法律风险也不容小觑,长安区法院将会对此强化认识,时刻筑牢防线,主动防范作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长安区法院 何俊英)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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