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对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全省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荣获全省民商事审判先进集体,该院民四庭副庭长张婷荣获全省民商事审判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碑林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院党组确立的“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上台阶,四年达目标,五年再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院干警自觉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在促审判、抓改革、扫黑恶、护民生、助发展等各项工作中充分展现了碑法人的担当和作为。先后被最高法院评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单位。
下一步,碑林法院将继续聚焦主业,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新形势下民商事审判工作研判,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守正创新,开拓进取,不断推动全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取得新成绩。(碑林区人民法院 罗萌哲)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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