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鄠邑区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发生在低保户群众身上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最终案件成功调解。该案巧妙灵活地调解,既彰显了鄠邑区法院公正审判的法度,也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官扶困济弱的司法温度。
被告张天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撞伤原告李刚,原告李刚起诉要求被告承担其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81000余元。审理中,法官得知,被告张天夫妇均因股骨头坏死分别为三级伤残和四级伤残,目前尚有一个女儿在上大学,且刚刚获得低保户的审批。而原告李刚则不幸在两个月内连发两次交通事故受伤,且受伤部位高度重合导致残疾。作为家中的主要劳动力,他的伤残也让家庭经济陷入窘境。
庭审中,原告认为自己主张的项目和费用依据充分,应予支持。被告则认为原告两次受伤存在交叉治疗,亦有碰瓷嫌疑。庭审中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法官当庭询问了双方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并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严格审查相关证据,引导双方围绕案件焦点进行辩论。经过长达一个多小时的艰难调解和辩法析理,最终李刚体谅到张天的生活困难,主动要求张天仅支付医疗费即可,张天则向李刚郑重道歉,表示会尽快筹措资金支付原告相关费用。双方握手言和,在互谅互让的氛围中合影留念,满意地离开法院。(鄠邑区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