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喜获全省司法警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碑林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始终坚持政治建警,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队坚持开展政治学习教育,保证思想跟得上、行动跟得牢。同时,坚持制度建警,在警力调用、装备配置、警务保障等方方面面建立了完善的规章制度。警力调用规范、装备配置齐整、警务保障科学,警务工作实施周密高效。自“三年规划”实施以来,积极开展规范化执法相关工作,快速响应上级要求,高质量完成了“六专四室”建设等相关工作。
近年来,碑林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在协助强制执行工作、刑(民)事审判警务保障、机关安全保卫等工作方面表现突出,有效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开展。2020全年大队日均安检入院群众1000余人次,全年安检累计20余万人次;出动刑事提押法警1594人次,提押刑事被告797人次,协助强制执行出警共计1100余人次。尤其在2020年扫黑除恶审判工作中,大队集中保障了涉黑恶案件审理6起,提押被告共计137人,累计开庭26天,日均工作15小时,警务保障全程严格规范,受到了一致好评。自2018年以来,全院各项工作均安全开展,无重大警务安全责任事故,大队法警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
此外,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大队始终坚持冲锋在前,积极投身于法院及社区抗疫一线,因在疫情中的突出表现,大队获区妇联授予的“最美战“疫”巾帼集体”称号。
下一步,碑林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将以此为契机“铁血铸忠诚,铁肩担道义”,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核心,始终坚持做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法先锋军,在维护公平正义的大道上永争先进,开拓创新。(碑林区法院 张旺)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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