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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阎良法院:教育培训起纷争 法官悉心促和解

发布时间:2021-09-15 16:04:0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阎良法院始终坚持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针对不同案件,认真研究、因案施策,注重通过调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近日,阎良法院就成功调解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0年3月,王某为儿子在西安某培训教育公司报名“速读”、“速记”等相关课程,花费4万余元。2021年4月,该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因经营不善暂停营业。同年6月,经双方确认,王某未消费课时折合人民币20000元整,公司承诺一个月内退款,并出具退费凭证。因公司未按期退款,王某数次到公司吵闹,后公司报警,导致双方矛盾激化。王某遂诉至阎良法院,要求西安某培训教育公司立即退还剩余学费20000元及利息,并且坚持判决、拒绝调解。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综合考虑国家政策、社会环境、群众切身利益等相关因素,确立了立足调解、妥善处理的办案方针。一方面,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人情入手,多次对原告耐心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法,指出原告的赔偿请求应合法、合理,不能采取过激方式;另一方面指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现双方约定解除合同并退款,被告应当按照约定退还剩余学费。经过承办法官与当事人的反复沟通协调,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原告自愿放弃利息,被告分4个月退还剩余学费。至此,一起矛盾激化的案件最终得到圆满解决。(阎良法院王芝)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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