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礼泉法院综合审判庭法官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拿到调解书后,原、被告冰释前嫌,均向承办法官口头表示感谢。
被告李某某2013年先后多次购买原告聂某某的垫板,货款价值共计44740元。经催要,被告李某某共还款7000元后,拒不清偿剩余货款,聂某某经多次催要未果,便一纸诉状将李某某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查阅案卷,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联系了被告李某某,李某某承认拖欠原告聂某某37740元未还属实,但认为聂某某明知自己现在经济困难,仍苦苦相逼,他确实无力一次性归还货款。聂某某则认为李某某拖欠货款已久,拒绝其分期还款的意见。承办法官对李某某释法明理,并告知其不偿还货款需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对原告也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被告李某某分期偿还剩余的货款,聂某某还主动为其免除利息,双方当事人对于调解结果均比较满意,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
近年来,礼泉法院不断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加强诉调衔接互补,正确引导案件当事人通过多元化解模式化解纠纷,缓解了办案压力,节省了司法资源。切实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感、幸福感,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的初心使命。(礼泉法院 王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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