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执一庭在执行工作中,积极履职,既全力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严格依法打击各类失信被执行人,为积极服务保障全运盛会发挥司法职能。9月6日,被执行人西安某科技公司向西安中院送来写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表示感谢。

2021年8月底,河南某软件公司申请执行西安某科技公司一案在西安中院执行。承办人李岩接到该案后,立即启动线上线下财产调查工作,依法冻结了其账户,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法律文书并传唤其到庭接受调查。经过详细的询问,因第三方公司原因工程回款较慢,进而影响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工程款的进度,申请执行人启动仲裁和执行程序。
经初步调查,被执行人并非恶意拖欠,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联系申请人得知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承办人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积极寻找突破口,及时根据双方意愿通过电话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多轮沟通,执行双方终于达成了分期支付的和解意向。此时,又出现了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其中一个被冻结的账户为被执行人的基本户,该账户要在9月3日向某政府部门付款进行项目招投标,于是向法院提出对该账户予以解封的申请。
一方面是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如何兑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又是被执行人作为一家民营企业的正常经营问题。因事关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及运转问题,承办人对这一问题及时分析,充分研究利弊,认真审查了其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向主管领导进行了汇报,在对被执行人征信及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后,及时解封了该基本户,使被执行人得以正常参与招投标工作。
西安中院立足审执,保障全运,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工作,从根本上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做到案结事了,努力为全运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为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营商环境做出不懈努力!(西安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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