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至3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历时两天,公开开庭审理了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被告人周某林、安某俊为首要分子,黄某等六人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此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渡到常态化以来长安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林、安某俊为牟取不法利益,合伙开设赌场并在赌场放高利贷,并先后纠集被告人黄某等六人及韦某辉(另案处理)等社会闲散人员,多次采用威胁、恐吓、暴力手段或其他方式在贺某开设的俱乐部、台球厅、桌球厅等地敲诈勒索他人财物,采取非法拘禁手段催收赌债及高利贷,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为提高庭审效率,8月6日,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何向阳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程序性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庭审中,法庭针对公诉机关指控,逐一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以及证据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由于该案案件复杂,法庭决定择期宣判。(长安区法院 林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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